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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项举措,防疫农事两不误

来源:农业局 发布时间:2020-02-20 08:32

为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杨陵区坚持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全面组织春耕备耕,确保农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针对目前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现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若干措施通知如下:
确保农资供应1.依托区供销农资配送中心、规模较大的农资销售门店,开展“点对点”配送,由区供销社负责协调、各镇办配合,确保春耕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及时供给。2.对穴盘、营养钵等目前急需的农业生产物资,由区工信局负责,组织区内相关工业企业尽快生产。3.确保农业标准化生产物资供应,保障有机肥、基质栽培等生产资料有效供给,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标准,强化供给,不断提升我区农产品品质。

确保农资及农产品交通运输顺畅

4.保障道路运输畅通,由各镇办负责,合理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不得断路、封路,确保农业生产物资和农产品运输渠道畅通。5.由区交通局负责,鼓励区内运输车辆尽快复工,协调组织车辆,确保运力保障充足。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区内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6.实行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由区交通局负责,在高速杨凌东西出口设置农产品绿色通道标识牌。7.实行车辆分类管理。区内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根据生产实际,提出通行需求,经区农业农村局同意后,核发区内车辆通行证;入区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运输车辆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各卡口发放一次性通行证,运输任务完成后,经接收单位盖章离开时将通行证返还各卡口;对区内运出的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运输车辆,由用车单位提出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函告目的地农业农村部门。

确保生产用工

8. 鼓励就地就近务工,各镇办组织辖区农民和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参与农业生产。9.保障务工人员出行顺畅,各镇办负责审核辖区内合作社、家庭农场用工申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农业企业、农资生产经营门店用工申请。10.建立农业用工供求信息微信群,由区人社局牵头,各镇办、农业农村局、农业园区办配合,对全区农业用工供需进行摸排,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用工信息。

确保销售畅通

11.积极开展农超对接,由区工信局协调区内人人家、好又多等七大商超,优先采购区内农产品,合理安排账期。12.对区内富余农产品由生产主体和区农投公司自主协商,区农投公司统一配送到区内各小区平价蔬菜供应点进行销售。13.鼓励各大商超、小农人等蔬菜销售企业通过社群营销,由区供销社指导开展线上接单、线下配送。由各镇办、村(社区)组织服务队自行采购区内新鲜农产品,直接给村(居)民供给,实现“直采直供”。

 

确保技术服务及时跟进

14.依托社会化服务中心,由区科技局负责联系两校专家,办理出入证明,组建设施农业、经济林果、苗木花卉、大田作物、畜牧养殖等技术服务团队,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为农户开展技术服务。15.由区科技局负责引导区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复工复产,办理人员出入证明,为春耕生产提供大田托管、统防统治、果树修剪等农机、农技、农资社会化服务。

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

16.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防疫操作规范》,并检查指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疫病防控工作。各镇办要督促经营主体通过微信群、广播、条幅等方式,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提高经营主体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17.各复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防疫操作规范》,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区外返回人员14天隔离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加强隔离期间的监管工作。18.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园区办安排人员对农业经营主体落实防疫措施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防控措施不扎实、不细致、不!严格的经营主体,责令停工停业。

确保安全生产

1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复工安全有序。20.减少集体性活动。停止职工非必要的出差,尽量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内活动,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暂停召开员工大会和集中培训等人员集聚活动。21.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做好个人卫生,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提高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确保责任落实

22.严格属地管理制度。各镇办要切实履行主体职责,督促指导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工作。加强从事农业生产人员健康管理,保证生产道路畅通,定期不定期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检查,引导他们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各镇办每天16:00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辖区当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复工情况。23.形成服务春耕生产的多元化机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镇村落实、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设立服务保障电话( 029-87012326),掌握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积极跟进工作,主动服务群众,及时协调解决春耕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区供销社、农业园区办、工信局、人社局、农投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各项工作。24.实行重点帮扶制度。坚持“一企一策、一社一策”原则,对龙头企业、重点合作社选派一名干部实行一对一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问题和困难。25.建立督查考核体系。区纪委监委、区委考核办要加强对镇办、部门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各镇办要加强对村(社区)的检查考核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