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杨凌示范区农业局是示范区管委会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行政编制5人,下设事业单位为杨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编制10人。承担示范区农业、林业、畜牧等方面的管理职能。目前,机关实有人员15人,其中在编行政人员5人(局长1人、副局长1人、工作人员3人),在编事业单位人员10人。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任务及目标
杨凌示范区农业局2017年主要任务为:深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省级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建设。培育壮大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打造现代农庄经济集群。用好种业专项发展资金,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发展。组织推进杨凌大地园林化建设。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2.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明细表
3.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四、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7年示范区农业局收入预算为179.8037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了56.98万元,主要为项目收入减少。
2、支出预算为179.8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8037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17.000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8.4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3200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了56.98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减少。
3、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万元,原因是示范区鼓励处级领导短途出差采取自驾方式,租车费用有所降低。因公出国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0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安排。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