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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合基地杨凌示范区实训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建设好杨凌示范区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农业实训基地,经研究,决定开展上合基地农业实训基地创建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24-26

二、报名地点

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发展局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规定,具有健全的成果展示、教学组织、学员考核、培训信息登记等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近3年无不良记录;

(三)创建主体管理运行规范,企业经济基础好,财务状况稳定,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30%

(四)产业特色明显,基础良好,具有代表性,规模较大,技术领先,具有满足学员学习、见习和实习的实验实训场所;

(五)具备开展培训必备的条件,有相对固定联系的技术依托单位与农业专家;有指导学员实训的专业技术人员1人以上、有容纳50人以上的多媒体教室;

(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农业技术成果,熟悉国际先进的现代农业技术,具备可推广、可复制的条件;

(七)熟悉涉外培训工作,具备涉外培训能力;

(八)愿意在上合基地工作部门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发展局指导下开展相关培训工作,主动承担培训任务,并按照相关要求接受管理;

(九)通过改造提升可以较快达到高水平的基地标准。

四、有关要求

各经营主体要高度重视本次报名工作,认真研读报名条件,科学梳理自身优势,填写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杨凌示范区实训基地申报表,于22618:00前报送。

 

附件: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杨凌示范区实训基地申报表

 

 

人:张剑飞

联系方式:15691989500

联系邮箱:2275203842@qq.com

 

 

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发展局

2020224

附件: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