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2018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27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农业保险创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型农业保险项目申报指南,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保险机构具有农险承保资质。
2.保险机构在杨凌设立分支机构,且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3.保险机构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经营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4.保险机构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内控制度;
5.保险机构有稳健的农业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安排以及风险应对预案;
6.保险机构偿付能力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7.单个项目需省级财政补贴规模不高于200万元;
8.申报项目不得与其它农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重复。
二、申报内容
鼓励在农业大灾保险、农产品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价格指数+期货等品种上继续创新。
三、申报程序
1.保险机构结合区内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确定创新品种,报区农林局同意盖章,上报申报文件(附项目申报书、项目试点可行性报告、总公司同意申报创新项目的意见书以及相关资质材料证明)至示范区农业局。
2.示范区农业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全面审查评估,根据相关部门、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支持项目和金额,上报省农业厅审定。
四、申报要求
1.各保险机构要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内容,实事求是报送项目,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要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7日。
附:1. 2018年度创新型农业保险项目申报书
2. 项目试点可行性报告
联系人:李晶晶 联系电话:87036497
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