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和产业健康发展,根据《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农业发〔2016〕40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一)加强对研发单位的监管。从事转基因生物技术研发的单位要具备相应的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从事转基因技术研究。杨陵区农林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转基因农作物田间试验安全检查指南》要求,严格执行转基因作物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依法报告报批制度。对辖区内安全评价试验进行全面、动态监管,详细记录,确保100%的监管率。在试验前对试验场所的安全控制措施和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在试验中对隔离等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监管,在试验结束时对残余物的处理和收获物的保存等进行监管。做到监管过程有记录、监管内容有档案、试验材料可溯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要落实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依法依规开展研究,不得违规扩散转基因材料。要对研发单位和研发者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安全管理规定。
(二)加强制种基地监管。杨陵区农林局要以玉米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种子企业、制种基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根据省农业厅要求,南繁基地要纳入监管范围,杨陵区农林局要对区内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进行统计、梳理。要求有育繁基地的企业及时报送转基因试验和育繁种情况说明。杨陵区农林局要对全区种子企业和玉米制种基地的品种进行抽样检查,严查亲本来源,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充分利用试纸条等快速检测方法,对玉米等种植田加大苗期检测力度,查早查小,发现问题从严从速查处。
(三)加强品种审定环节监管。所有参加区域试验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未获得转基因生物安全生产应用证书的品种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要依法开展转基因作物研究试验,严格落实控制措施并对试验项目进行统计汇总(见附件),每季度报送示范区农业局。杨陵区农林局要对违法开展田间试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研发者,责令其停止试验,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停止其安全评价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停止相关科研项目,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生产和经营转基因作物种子必须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杨陵区农林局要依法责令违规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的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杨陵区农林局一是要按照“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对群众举报、检查中发现和移交的线索、案件,及时立案,迅速查处,必要时会同公安、工商、质检、食药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彻底查出源头,查清主体,查明责任,切实做到非法转基因生物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相关繁殖材料和产品没有销毁的不放过。二是依法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三是鼓励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威慑违法行为。对于举报的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监管保障机制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严防转基因科研材料、育种材料非法扩散。一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要落实相应的安全控制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按照(转基因植物试验安全控制措施)标准的规定进行过程管理,建立转基因活动管理记录,实施转基因材料转移合同制度,确保转基因材料可监管、可溯源。二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要开展自查,制定定期检查制度,发现未经批准的试验、试验条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限期整改,对违规研究单位与研究人员要进行系统内通报批评。三是杨陵区农林局要督促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法持证生产经营,确保生产经营品种真实合法。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加强委托、代销种子经销售渠道的管理,规范种子标签、包装,保证种子生产经营可追溯。四是杨陵区农林局要与区内种业科研单位、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分别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1、2、3),做出不扩散不生产违规转基因材料、种子和产品的承诺。
(二)加强属地化管理。杨陵区农林局要认真履行转基因作物监管职责,主动监管,严格执法。要坚决落实转基因生物非法扩散执法监管的管理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要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人,并建立转基因作物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没有案件的实行零报告。
(三)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杨陵区农林局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对扩散源头不在杨凌示范区的,要及时向扩散源头所在地农业部门发送协查信函,严肃查处。
(四)加强科普宣传培训。杨陵区农林局要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及大型会展等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转基因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各种渠道,宣传转基因基本知识,积极宣传国家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决策程序,增进广大消费者的了解和认可度。
(五)加强信息上报。杨陵区农林局要及时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按照固定表格形式(见附件4)及时报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并于每年9月底以前将辖区内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