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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主送:(略)

按照《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农业发〔201414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基地监管

杨陵区农林局、畜牧兽医局要加强生产基地(养殖场、区)监管,对区内农(畜)产品种养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重点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严防禁用农、兽药进入生产环节。督促农(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自律性检测、产地准出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制度规定,从源头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监督抽检

示范区农产品质量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杨陵区农林局、畜牧兽医局要根据春节期间农产品生产特点,针对杨凌重点品种,结合各自职能制定抽检计划,加大日常监测力度,扩大抽检规模和范围,针对易发生问题产品和存在隐患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调查、及时处理,严防农(兽)药超标的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加强屠宰质量安全监管

杨陵区畜牧兽医局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屠宰检疫监管,严格执行屠宰检疫规程,规范屠宰检疫出证行为,落实好各项质量安全控制措施。针对春节期间肉品消费量大的特点,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的集中排查和日常巡查,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

四、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要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苗头性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请各单位将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成的文字、图片资料汇总成册于 32日前 总结报送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值守电话:87033213

 

 

 

 

 

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2015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