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果业(农业、林业)局(委、办),省局机关各处(室、委、办)直属各单位,省果协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
为了宣传优质果品,挖掘果业内涵,建设果业文化交流中心,打造果业文化,提高陕西果业的知名度,省果业局和省果协拟联合举办“2014陕西果业书画摄影艺术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展览时间、地点
2014年9月中旬,省果业管理局。
展览内容及展品规格
展览内容:⑴书法:以宣传果业果品为主题的诗词等文字,通过书法艺术表现的作品;⑵绘画:以果业果品为内容的国画、版画、油画、水彩画等美术作品;⑶摄影:包括苹果、猕猴桃、梨、枣、葡萄、樱桃、杏、石榴、柑橘、柿子、核桃、板栗等陕西境内开发的优质鲜果干果和果园景象,以及果品采收、加工、贮藏、包装和销售的场景。
展品规格:书法和国画作品138cm×68cm或100cm×50cm,按装框要求自裱(不带轴);其它绘画作品规格自定;摄影作品先以8寸照片推荐初选和复选,选定后再通知作者用电子邮件传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放大参展。
三、展览奖项及评奖办法
拟从参展作品中评出一等奖10件,给每件作者奖1500元;二等奖20件,每件奖1000元;三等奖30件,每件奖500元;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对协办单位和推荐单位积极组织动员有关人员提供作品参展,选送展品数量多且质量好的单位,评给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奖项由展览组委会聘请专家评选,于展览开幕前进行,开幕时宣布评选结果并颁发奖牌证书及奖金。获奖作品将留存在交流中心,并编印画册,长期展示交流。其余退回。
四、展品的征集
1、各市、县(区)果业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首先要了解果业文化艺术交流的目的意义,提高认识,引起重视,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果业书画摄影展品的征集和选送工作。各县(区)要将联络员名单及电话报市果业主管部门,各市果业主管部门要将本单位负责此项活动的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省果业展览委员会办公室,以便联系。
2、各单位及联络员要尽快联络本辖区内有可能提供展品的人员(包括本行业内有此专长者和社会各界的艺术家),通知举办展览的有关事项,调动其积极性,按展览内容和展品规格,挑选原有的优秀作品或创作新作品,由作者填写送展作品登记表(附后),自愿申报参展。
3、各县(区)果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推荐本辖区的送展作品,并审核作品及填写登记表,于8月10日前向市果业主管部门报送;市果业主管部门进行初选,于8月20日前将合格的作品及登记表报省果业展览委员会办公室复选,合格者登记编号参展参评,不合格者退回。对县(区)果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到的省直属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作者,将通过报纸和互联网发布公告征集作品,由作者直接与展览办公室联系报送。
五、展览的组织领导及联系方式
成立省果业展览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省果业局副巡视员刘玲任主任委员,省果协会长白金有任副主任委员。协办单位:西安市农委、宝鸡市果菜局、咸阳市果业办,铜川、渭南、延安3市果业局,榆林市、汉中、安康、商洛4市和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农业局等单位,各确定一名领导同志任委员。下设展览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省果业协会(省政府院内白楼301室),邮编:710006,电话:029-87293390,电子邮箱:sxgyxh@hotmail.com。联系人:陈康琳、魏颖。陕西果业信息网:www.guoye.sn.cn。
请各协办单位将担任组委会委员的领导同志名单和联络员名单、手机号码,于6月25日前报省果业展览委员会办公室。
附:2014陕西果业书画摄影艺术展览送展作品登记表(可复印)
陕西省果业管理局 陕西省果业协会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