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农业部 2011年财政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1年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农办财 [2010]124 号)要求,结合我省农业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农业部财政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农业财政项目按照以下要求申报:
(一)各市2010年上报未批的项目今年优先上报,并请按照农业部2011年项目指南要求加以完善。农业部已安排过的项目,不再扶持。
(二)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项目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对达到一定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补助,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实行“以奖代补”。申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补助项目的合作社必需经县以上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满一年,成员人数100人以上,所从事的产业应当符合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服务能力较强,主产品具有自主注册商标和产品认证;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项目必需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农经发[2010]8号)的要求,是我省示范社,所从事的产业属于粮食、棉花、油料、蔬菜、水果、茶叶、畜牧等产业。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补助和农民专业合社示范社奖励项目各市(含省管县)限各申报1个。
(三)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对象为我省的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重点对龙头企业开展生产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试点进行扶持,对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进行补助。生产基地建设和试点项目各市限报1个,厅产业化处申报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项目。
(四)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示范产品为蔬菜、水果、茶叶、奶牛、肉牛、蛋鸡、生猪等“菜蓝子产品”。综合示范2种以上产品的优先申报。每市结合实际情况,限申报1个。
(五)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要求申报以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品种为主,兼顾省级保护品种和具有独特种质特征的新遗传资源。各地市结合实际情况申报。
(六)948项目由厅科教处按照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征集并论证确定的“十二五”948计划重点项目题目组织申报,重点项目限报5项,自由申报项目限报3项。
(七)农业部项目指南中所列其它项目按照附件1由相关单位按要求编报项目申报书。
二、各市农业主管部门及厅属有关单位根据农业部2011年财政项目指南要求,加强对上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项目审核、申报工作。省管县的项目纳入所在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考虑,不单独申报。
三、项目申报的条件、要求及申报材料的具体格式请查看“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gov.cn)/财务公开《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农办财[2010]124号)。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0月11日前以(计财)字号文件上报我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和业务处(站),逾期不予受理。项目材料份数要求,业务处(站)1份,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在农业部项目指南要求的份数上另加3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nytjhc@163.com。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