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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杨凌示范区农村发展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我局制定了《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持面向农民、服务社会,着力宣传发展农机化的重要意义、农机化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农机化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努力营造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新时期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业机械化是农业发展中一件带有方向性的大事。随着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农民对农机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业对农机应用的依赖越来越明显,现在已经到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阶段。2007年底,我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到41.9%,虽然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还在40%以上,但这已经表明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正在步入中级发展阶段。农机宣传工作要紧跟形势,要大力宣传发展农业机械化对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发展农业机械化对建设现代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意义。要宣传全省各地农机系统学习、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省农业、农机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本地区农机化工作,推动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的经验。

    (二)农机化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要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8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等内容的宣传力度,推动各项农机化扶持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做好农业部和我省有关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农机试验鉴定、农机技术推广、农机维修管理等法规规章的宣传,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农机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农机化重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

    1、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投入规模加大,机具种类增加,补贴标准适当提高,范围扩大到所有农业县(场)。各地要面向社会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以及产生的政策效应,面向农村宣传购机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面向系统宣传落实购机补贴政策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促进购机补贴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和农户。在宣传过程中,要注意结合各地实际,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发挥补贴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引导农民购置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机具,进一步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推动产业发展。

    2、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要大力宣传2007年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的意见》,推动农机跨区作业由夏季向春秋两季拓展,由小麦向玉米、水稻等作物拓展,由机收向机耕、机播和水稻机插秧等领域拓展。要结合农时季节,及时发布农机作业市场供求信息和工作动态,重点宣传 “三夏”、“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各地推进玉米收获机械化、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和果园、茶叶、马铃薯、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的典型经验;宣传农机部门在抗灾、救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先进事迹。

    3、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保护性耕作是对传统耕作方式的变革,代表先进的农业耕作制度发展方向。要大力宣传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产生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宣传农机部门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典型经验和措施,宣传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要点,努力提高社会对保护性耕作技术的认知程度,促进节约型农机化技术的推广普及。各地要积极宣传农机科研成果和农机科技入户成效,继续做好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机化技术和机具的宣传与推介工作。

    4、农机质量与安全监督。加强农机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农机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积极宣传农机质量管理有关法规,采取适当形式发布农机质量调查与投诉监督结果。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对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具等不法行为进行曝光。继续宣传各地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农机监理部门完善农机监理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牌证管理和宣传教育等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5、发展农机服务产业。农机服务产业是农村服务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宣传各地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协会、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壮大农机作业、流通、维修、运输等服务市场的经验和成效,以典型引路,创新农机服务模式,创建农机服务品牌,促进新型农机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

    (四)改革开放30年农机化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机化事业在曲折中前进,在探索中发展,走过了极不平凡的30年,探索出一条适合陕西省情的农机化发展道路。各地要加强农机化发展理论研究,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农机化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工作要求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闻宣传工作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把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重点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落实。农机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经常抓具体抓,在工作上加强领导,在人员、设备、经费上予以保障。

    (二)整合宣传资源。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支持农机行业媒体的发展,加强与中、省和地方综合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农机化新闻宣传合力。对于重点题材,要组织好宣传策划、把握好宣传时机,做到中、省媒体有消息,地方媒体有现场报道,专业媒体有头版和综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新闻宣传格局。

    (三)突出宣传重点。各地要紧紧围绕农机化中心工作,深入挖掘提炼农机管理、推广、鉴定、监理、科研培训等方面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果和新经验,不断培育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的新亮点。要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与网络、短信等新兴媒体的优势,选择好新闻发布载体,力求实效,在春耕备耕、夏收夏种和秋收秋种等重点农时季节形成较大的农机化新闻宣传声势。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工作或突发性事件,要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通稿等形式,及时面向社会通报情况,主动用权威声音引导舆论方向。

    (四)强化农机化信息网络和信息报送人员队伍建设。2008年,计划省、市间实现农机(农业)信息网互联。要求各市农机局(中心)要建立自己专门的农机化信息网页,其它各市农业局要主动同省局信息中心联系,尽快完成与省农机局信息网的链接。各市农机局(中心)要明确农机信息工作管理机构,要建立信息队伍,县级农机部门要确定一名责任心强、懂业务、善写作的工作人员为专职信息员。

    加强农机信息员业务知识培训。省、市两级要分别举办农机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人员业务培训班,提升农机信息宣传和信息稿件编辑、撰写水平,确保信息质量。各级农机信息人员要积极围绕农机化中心工作,积极地采集信息、编写信息、报送信息,不断拓宽信息报送渠道,切实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五)建立信息报送激励机制。2008年,我局将对信息报送实行月通报制度,对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采取适当的奖励措施,对信息报送和被采用量多、信息质量较高的专职信息员予以奖励。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局属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2条,推进农机化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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