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杨管农发〔2019〕20号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项目单位:
根据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18〕28号)要求,杨凌示范区农业局与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19年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将具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现代农业机械化装备示范项目
1.资金支持方向
省级项目资金主要支持农业机械化技术的研发、试验和示范;支持新机具引进、农机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与示范推广等。
2.申报条件和要求
(1)从事农业机械研发、制造、销售、推广的农机生产企业或相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
(2)申报单位须为区内注册或成立,续存时间2年以上。申报主体为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经营业绩良好,产权清晰,财务制度健全。
(3)申报主体为企业,需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有专业技术支持。
(4)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与省级财政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2:1,财政补助资金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农机化服务能力建设等项目
1. 资金支持方向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区域维修中心建设、农机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延伸考核、农机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技术检测;安全技术免费登记、免费检验、驾驶证免费换发;推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等。
2. 申报要求
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农机安全免费管理、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以及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由杨陵区农林局按照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18〕28号)文件中资金支持方向统筹安排。
三、申报程序
请各项目单位于3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029-87033465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2.绩效目标表
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19年3月18日